将2孩子留车内引发车撞摊 夫妇认罪后 获准以7000保外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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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2孩子留车内引发车撞摊 夫妇认罪后 获准以7000保外

    (庇劳3日讯)巫裔夫妇把2名年幼孩子留在车内无人看管,以致引发轿车滑动撞向路边摊,致令一名小贩受伤,双双今早被控上庇劳地庭,两人俯首认罪后,共需缴付7000令吉才能保释,并择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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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费尔道斯沙里曼(32岁)以及西蒂莎拉希雅(25岁),两人今早在瓜拉庇劳地庭法官诺玛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行。

    两人被控于3月12日下午约5时30分左右,在日叻务县瓜拉格拉旺的斋戒月市集,将两名6岁以及1岁的孩子留在一辆未熄灭引擎的轿车内。

    两人此举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意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西蒂莎拉希雅也面对刑事法典第338条文的控状,指此事件造成一名小贩被翻倒的滚烫热油灼伤,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诺拉西哈副检察司,她要求法庭让每人以5000令吉作为保释金,同时需交出护照直到案件结束,同时要求涉及伤人罪的被告西蒂莎拉希雅,额外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

    两名被告并没有聘请律师,并向法官求情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他们无法缴付由主控官所建议的保释金额。

    法庭最终允许两人在疏忽控状下,各别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而另一项导致他人重伤的罪行,西蒂莎拉希雅额外增加1000令吉的保释金,此案将于5月2日再度过堂。

    被告莫哈末费尔道斯沙里曼被带往瓜拉庇劳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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