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未注明印刷商资料 吴健南违规踩中“地雷”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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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品未注明印刷商资料 吴健南违规踩中“地雷”

    (芙蓉8日讯)亚沙国会国阵候选人吴健南公开悬挂的竞选宣传品,被指没有注明印刷商及出版商的名字及地址,违反选举罪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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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盟亚沙国会武吉甲巴央区在选委会的执法代表李凯业律师披露,亚沙5个州选区的执法代表在巡逻整个亚沙国会选区后,发现有一位候选人的海报及其他宣传品,包括大型海报、直幅、横幅都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第11(1)(c)条文。

    亚沙国会希盟在选举委员会的执法代表,揭露国阵候选人的竞选宣传品,没有注明印刷商及出版商的名字及地址,已违反选举罪行法令。

    他说,依据该条例,在大选期间印刷、发布、分发或悬挂任何广告、传单、告示或海报等任何宣传品,都需注明印刷商及出版商的名字及地址资料,惟该名亚沙区候选人的公开悬挂的宣传品都没有相关资料。

    “该名候选人并非第一次竞选,也是一名律师,竞选口号也以律师作主打,对于一位有竞选经验的候选人以及身为律师竟知法犯法,没有熟读选举法令,让人非常诧异。”

    他披露,在该法令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或不超过5000令吉。

    他说,在相同法令第11(2)条文下,若候选人胜出中选,在被判有罪之后,议席将自动悬空,而且这与宪法阐明若被判有罪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才被判悬空的情况不同,违反选举罪行法令,就算少于1年及罚款少于2000令吉都需悬空。

    根据选举罪行法令,各形式的竞选宣传品需要注明印刷商及出版商资料。

    李凯业是于今午在芙蓉严端路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披露;在场者包括亚沙国会希盟拉杭区执法代表巴迪班律师、万茂区王宗明律师、拉务区陈昱达律师、候选人代理李国华及李汉强。

    他披露,上述问题将由各选区执法代表向选委会成立的执法队伍主任提出投诉,交由执法主任及执法队伍决定如何处理,他们并不会提出要候选人拿下所有宣传品,并会给候选人一个机会,以重新在所有宣传品印上出版商及印刷商的地址。

    国阵候选人吴健南的直幅没有注明印刷商及出版商的名字及地址。

    吴健南:将配合补上资料

    亚沙国会国阵候选人吴健南受询时证实,选举委员会在周一(7日)前来行动室,告知所有的竞选横幅(Banner)及直幅(Banting),都需加上印刷商及出版商资料。

    他说,每位候选人都有代表在选委会竞选宣传品的执法组,在接获选委会指示后,他会配合照办,工作人员将在宣传品贴上所需资料。

    “各政党在执法队都有代表在里面,任何问题都可通过合法管道向选委会投诉,我们也会尽量给予配合。”

    他指出,其成绩单宣传品是有注明印刷商及出版商,此外,选委会也有反映不可把宣传品挂在树,他已向工作人员传达该讯息。

    吴健南:接获选委会指示,需在横幅及直幅贴上印刷商及出版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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