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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270万洗黑钱 前承包商被控不认罪
(芙蓉6日讯)前承包商涉嫌于2015年至2020年,涉及270万令吉洗黑钱罪,今日被控21项控状,不认罪后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六旬的华裔被告去年10月4日曾被控172项控状,涉及290万令吉欺诈转移及隐瞒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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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清辉(64岁,译音),今天被控于2020年11月2日至11日,从涉及洗黑钱的银行户头转移270万令吉。
此外,被告银行户头也于2015年至2020年8月19日,被用作与数家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613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及不少于5倍非法收益的罚款,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通译员以华语念出21项控状时,否认有罪,法官蒂雅娜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案请2月1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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