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聒翔:若认为地租过高 商家可向土地局上诉
(芙蓉26日讯)万茂新村大路旁14间商店的商家若认为地租过高,可以通过当地州议员或书信向土地局提出上诉,要求调低收费。
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该处的土地是公共工程局的保留地,租户如果认为地租过高难以负担,可上诉要求减低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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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一年的地租2000令吉,除以12个月,每月的地租不到200令吉,希望商家能平心而论以市价估价的地租是否公道及理解。
他说,当希盟政府执政后,在各别商家提出更新申请到行政议会批准时,才得悉该处属于土地临时使用准证(TOL),前朝国阵政府在2016年曾建议要收回该片保留地。
他说,政府目前没有收回土地的打算,商家可以放心在此处继续营业。
他指出,根据现在希盟州政府的做法,凡是土地临时使用准证的申请将会保留在州秘书署(SUK)下,租户改为向州政府租赁,这也因此造成会根据土地尺寸及市价来重估地租,这个方式也让租户更有保障。
他提及该处商家是个别提出更新申请,所以批下的日期有别,无论如何,州政府的立场是只要州政府或公共工程局没有要在该片保留地上发展,商家都可继续营业。
至于有一名商家指申请转名迄今未有下文,他说,这牵涉到法律问题,土地临时使用准证是必须每年更新,而且也只允许在该土地上建临时建筑物或是种植快有收成的农产品。
“总而言之,店主可以绝对放心在该处营业,即使地租2000令吉,也不会影响对他们的土地拥有权造成影响。”
他说,商家在收到任何土地局信函时都无需恐慌,州政府不会贸然没收土地。
叶耀荣:根据各别情况协助
万茂区州议员叶耀荣指出,只要州政府可以让万茂新村大路旁的9名商家缴付地租,商家就可继续在此继续营业。
他说,该处大部分商家都是经营饮食生意,如果商家面对更新不到土地临时使用准证问题,可以向他寻求协助。
他说,前朝国阵政府曾于2016年冻结万茂新村大路旁14间店屋9名商家的土地临时使用准证(TOL)申请,当时有约一年余商家不能缴付地租。
他说,他随后在州议会提出,前朝政府于2017年恢复让商家缴付地租。
他说,这里的商家是各别提出更新申请,每一个单位都有不同的情况,包括一些单位是联名,这相信也是导致更新申请卡在此。
“我们将根据各别的情况,尽量给予他们协助。”
他也提及,秀兰茶室业者陈秀兰在半年前曾向他投诉更新申请没获回覆,当时她也告知可能是转名的问题,他在陈秀兰提交资料后,也协助提呈土地局,不过迄今没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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