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先教育后对付! 零塑料袋措施 展至明年4月才执法
(芙蓉23日讯)先教育,后执法!芙蓉市政局议决,2022年全面落实的“零塑料袋、保丽龙及吸管”措施,再给予3个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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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此项措施将于明年4月1日起才正式执法。
芙蓉市政局昨晚召开常月会议,提呈“禁用一次性塑料袋、保丽龙及吸管”列为营业执照附加条件,以管制市政局管理范围内的百货商场、超市、商店、食肆对塑料袋的使用,希望改用纸质袋或可分解及堆肥(Biodegradable and Compostable)塑料袋、低密度聚乙烯(Low-density polyethylene) 及聚丙烯(polypropylene)材质餐盒。
市政局早在2019年已推动零塑料运动,基于塑料及保丽龙作为食品容器危害健康,而且也需要400至1000年才可分解,从环保角度而势在必行,市政局也通知各大百货市场,也在市面张挂宣传条幅及横幅、分发宣传单。
一旦成为营业执照附加条件 ,商家及小贩若不遵守执照条件,市政局可采取发通知书、罚款、充公及限制执照的申请及更新,而建议罚款额为250令吉。
上述措施在会上引来市议员热烈讨论,希望市政局勿直接执法及给予商贩充裕时间适应零塑料运动。
芙蓉市政局主席拿督马斯里指出,零塑料运动已推动两年,其中因新冠肺炎落实行动管制令,民众都留在家里,许多小贩没有营业,认同可再给予3个月宽限,并充分使用宽限期发出通知书及宣传单予贩商,避免直接罚款,直至2022年4月1日以后再生效执法。
★市议员何永铧发言时指出, “零塑料袋、保丽龙及吸管”措施涉及层面广大,从批发、零售至消费者,市政局在执法行动应给予宽限及劝告,勿直接开发罚单,并推动更多的觉醒运动引导商贩,尤其是何谓可分解塑料,应具体让商贩了解。
“尽管推行零塑料运动,但很多商家仍不知道该运动如何实行,我建议市政局印制涵盖各种语文,即马来文、华文及淡米尔文的宣传单。”
他说,保丽龙的危害更是“头号公敌”,希望食肆小贩可逐步减免使用成为食物容器。
★市议员欧开忠披露,由于商贩对零塑料的觉醒度普遍不高,市政局在执法宜以“软着陆”方式,先发出劝告与警示,之后才进入执法。
他也询问,市政局管辖范围是否有塑料制造厂,若有,市政局应引导生产商切换生产线。
★市议员李汉强建议, 应让塑料批发商有充分时间清空存货,毕竟批发库存大量,若能给予6个月更好。
◆ 市政局鼓励商家勿自动供应吸管
针对吸管(Straw)使用的管制, 市政局鼓励推行“不自动供应吸管”,除非顾客有提出要求。
根据市政局整洁、卫生及执照组提呈的建议,以纸质吸管取代及只在顾客要求时才提供,市议员诺依斯干达反映,市面上的纸质吸管品质有欠理想,在落实方面仍有改善空间,他建议对吸管的执法可再作考量。
芙蓉市长马斯里认同纸质吸管的使用,有其不便的存在,因此在会议上同意以不自动供应吸管模式推动。
市长也指出,杜绝市场常用的红色塑料袋及保丽龙餐盒,属势在必行,至于难分解的塑料袋,在很多大型百货市场已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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