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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慧:勿二次加害受害者
11月25日被订为“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国际日”,这一天主要是积极推广和倡导人民的权利,保障妇女和女性的人权。
全球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妇女遭受暴力侵害或受到家暴的问题,越来越多,类似的社会问题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
根据世卫组织公布最新数据显示,暴力侵害妇女行为依然普遍,有的受害者从很小的年纪就开始遭受暴力侵害;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强调,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在所有国家和文化中十分普遍,至今已有数百万女性及其家庭蒙受其害,疫情爆发期间,这种暴力伤害也不受控的加剧。
在我国,家暴或妇女受暴力侵害事件出现增长的趋势,然而,据森州行政议员陈丽群揭露,掌管整个森州警方的森警察总部,在数以千计的警员中,竟然只有一人负责处理女性暴力、性虐待及虐童的案件。
YB形容,受害者被迫在公开的空间下录口供,向负责查案的警员口述令她极度难堪的受侵害糟遇。
看到这则新闻,我的首个反应是极度不舒服,当我们试着换位思考,想像自己是性侵案的受害者或女童,不幸遭遇性侵或虐待,身心受创伤,如今还要在多人聚集的公开场合,还原被侵犯的过程,这岂不是被二次伤害了吗?
建议政府认真正视女性权益和福利,除了制定健全的两性改革政策、开展全面的性教育,软硬体设备(加密口供室和警员)也要作出质量方面的改善,让受害者受到尊重和善意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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