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伪造文件 移民局前副局长认罪罚5000
(芙蓉15日讯)森州移民局前副局长被控伪造文件,被告今日在芙地庭承认有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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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努鲁丝玛米斯兰(45岁)被控于2018年在森州移民局办公室,欺诈性使用文件作为真实文件,而被告有理由相信该文件是虚假文件。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71条文(将假文件当成真实文件),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承认有罪后,被告代表律师拿督阿布巴卡向法官玛蒂哈求情,指被告与丈夫育有4名孩子,被告自2020年2月因此案件而失去工作,没有收入。
他指出,被告也患有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SVT),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而法官基于被告患有疾病,允许被告在被告栏处坐下。
被告在庭上承认有罪,法官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偿还,则入狱5个月为替代。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
被告在2019年3月7日,在移民局办公室被逮捕,在2020年2月被控上地庭。
被告涉嫌于2018年11月21日,在森州冷京扣留营,向一间公司推广移民局推出的一项费用达1万7856令吉的员工计划,实际上移民局并无这项计划。
被告当时被控4项贪污及失信控状,总额达6万3216令吉,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及刑事法典409(失信)条文,被告当时否认有罪。
该案件原在2020年8月21日下判,惟主控官向法庭要求重新整理案件控状,控状经过整理后,法庭在今日进行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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