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贿金释放外劳 2移民局官员各罚6000及1万5000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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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取贿金释放外劳 2移民局官员各罚6000及1万5000

    (芙蓉23日讯)两名移民局官员涉嫌收贿以释放外劳,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承认有罪,分别被法庭判处罚款6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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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被告莫哈末拉希迪(27岁),在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移民局任职。

    (视频移民局提供)

    他今早在法庭面对两项指控,首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8月12日,在汝来新镇一间银行,收取1000令吉贿赂金,作为以不符合程序方式释放外劳的酬劳。

    被告面对的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20年7月20日,在相同地点,收取2300令吉的贿赂金,作为释放外劳的酬劳。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依兹米(35岁),被控于2020年10月,在汝来甘榜吉江一间商店,向一名男子收取1万令吉贿赂金。

    两名被告(左、右)抵达法庭面控时,纷纷躲避媒体镜头。
    两名被告(左、右)抵达法庭面控时,纷纷躲避媒体镜头。

    被告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移民局任职,他今早在庭上承认有罪。

    两名被告行为皆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25(1)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玛蒂哈判处莫哈末拉希迪罚款6000令吉,莫哈末依兹米则面对1万5000令吉的罚款,两名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入狱10个月为替代,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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