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户头闯大祸 3钱骡认罪判入狱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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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银行户头闯大祸 3钱骡认罪判入狱

    (芙蓉16日讯)借出银行户头,收取技工转账的27万令吉,2男1女钱骡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罚款介于1万6000至3万4000令吉之间,由于所有被告无力缴付罚款,全部琅珰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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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被告是莫哈末阿纳斯(21岁)、慕哈末沙费鲁(31岁)及朱莱卡(22岁),他们皆来自槟城。

    (视频:本报 黄健伟)

    首被告莫哈末阿纳斯面对4项控状,控状指他于7月7日、8日、9日在汝来马来亚银行隐瞒及借出银行户头,收取莫哈末罗斯兰(57岁)转账的13万令吉。

    次被告莫哈末沙费鲁则面对3项控状,控状指他于7月7日、8日在同一银行隐瞒及借出银行户头,收取同一受害人转账8万令吉。

    2名男被告(用手遮脸者)及女被告(后右)被警员带上芙蓉法庭面对控状。

    第3名被告朱莱卡面对2项控状,控状指她于同一日期内隐瞒及借出银行户头,收取同一受害人转账6万令吉。

    3名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424条文,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诺扎丽查判处首名被告莫哈末阿纳斯罚款3万4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以各控状各监禁10至12个月替代。

    至于次被告莫哈末沙费鲁则被判处罚款2万4000令吉,如无法缴付,则以每项控状各监禁10至12个月替代;第3名被告朱莱卡则被判处罚款1万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以每项控状各监禁10个月代替。

    由于3名被告无法缴付罚款,推事最终判处他们监禁,莫哈末阿纳斯及莫哈末沙费鲁的各项罪名的刑期分开执行,刑期今日开始算起。

    至于朱莱卡则被判两项罪名监禁20个月,她将被带往马六甲双溪乌浪监狱服刑,刑期今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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