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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厂违例使用清真标志 遭执法官员取缔
(芙蓉10日讯)使用清真认证标志(Halal)却未经大马伊斯兰发展局批准,龙城一家面包饼干制造厂受对付!
森州贸消局主任艾茵指出,该局经过一番观察后,日前早上联合森州伊斯兰事务局展开取缔行动。
她说,该局是由执法主任莫哈末达米米带领4名官员,联同伊斯兰局5名官员,前往该厂执行清真认证的执法行动,并怀疑该厂在未获清真认证的情况下,在食物上标上清真的标志。
她说,根据调查,该局的清真认证执照早在去年9月2 3日已吊销,并于10月12日被收回,但是该厂依然在所生产的食物袋上标上清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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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当局在行动中充公687包食物,估计价值约834令吉80仙。
她说,有关食物是在2011年商务法令第8(b)条文下被充公,同时抵务该法公第4(1)(a)条文。
她说,一旦罪成,公司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至于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
她说,森贸消局将持续展开各项取缔行动,以鉴定是否有商家违法任意在产品置放清真标志。
民众如有任何情报可拨电1800886800或发送短讯至 WhatsApp:019-279 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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