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慧:就灾不是骂就有用
“1104芙蓉大水灾”发生后,朝野政党领袖几乎倾巢而出展开救灾行动,灾后究责的要求也同时应运而生。
有的灾黎在另一阵营的场合上指责当地人民代议士,水灾发生当天对方如同神稳,狂call对方都不接,有人斥责大臣下午才来,慰问太慢等…
若我是人民代议士,会把怒民的炮轰视为“爱之深”指责,因为无法对他们经历了整晚的惊恐焦虑感同身受,了解灾黎这时最需要的就是宣泄管道,那就让大家尽情发泄,从聆听不满声浪中,找出自己管理中的不足。
灾黎或在野党在灾后究责是十分正常表现,灾黎因为身历其境,过后肯定会对执政者愆生出不满,这是人之常情;在野党的问责,就更不必赘述,作为反对党,他们必须扮演好监督州政府的角色。
希盟政府自第14届全国大选执政森州,为管治经验尚浅的州政府,唯这不是允许州政府推诿该扛责任的理由,州政府应从这次天灾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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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台湾政府在莫拉克风灾后,政府为卫生福利部投入特别预算,委托民间团体在灾区设置生活重建服务中心和联络站,充当政府耳目,让政府的援助服务可以深入偏远地区,使政府援助价值最大化。
以这次大水灾为例,单靠政府力量十分有限,州政府或可与地方上民间团及企业建立伙伴关系,未来发生天灾可马上启动有关官民机制,各司其职,确保物资、设备和修建基设资源供应不绝,迅速复原灾区。
在天然灾难底下,唯有放大格局,减少私心,不仅大家受益,还能互帮互助,集中各造力量,救灾工作才会更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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