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森美兰头条】卫生局查566食肆不手软 3天发398警告信
(芙蓉4日讯)自禁烟措施于1月1日落实后,森州卫生局在3天内一共检查了566个食肆,发出398张警告信予违例的烟民及餐饮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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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行政议员威拉班指出,在森州卫生局发出的398张警告信中,其中70张警告信是发给违例在食肆范围内吸烟的烟民,另外297张警告信则是发给没在食肆内张贴禁烟告示牌的食肆业者。
他说,另有31张警告信是发给提供烟灰缸,让顾客在食肆内吸烟的业者,以上违例的烟民及食肆业者都是在烟草产品管制法令第11(1)(d)、12(1)(a)、12(1)(b)下被发出警告信。
半年内着重宣导禁烟
他今早与森州卫生局执法官员到皇家山公园芙蓉市议会小食中心宣导食肆禁烟措施时,在记者会上这样指出。
他说,在这3天内,森州卫生局动员152名执法官员到各地食肆宣导禁烟措施,也发出1561张食肆禁烟宣传单。
他指出,森州卫生局从现在开始的半年内,会着重宣导禁烟措施,不会当场对违例烟民及食肆业者开出罚单,不过会发出警告信以及给予劝告,并会教育他们勿再食肆范围内吸烟。
“卫生局官员将会不定时到各地的食肆展开突袭检查行动,希望烟民及食肆业者务必要严守食肆禁烟措施。”
他指出,卫生部在食肆推出禁烟措施是为了要照顾全民健康,不是为了否决烟民吸烟的权利,烟民还是可以在其他非禁烟区吸烟。
他呼吁食肆业者及民众尤其是非烟民,一旦发现有烟民在食肆内吸烟,应该上前劝告烟民离开食肆吸烟,避免他人吸入烟民吸烟吐出的二手烟。
他也促请仍未在食肆内张贴禁烟告示牌的业者,必须尽快贴上符合规格的禁烟告示牌。
执法者比顾客多
参与执法行动的官员,比顾客还要多!
在此次取缔行动中,森州卫生局共出动约50名执法官员到食肆展开宣导禁烟措施活动,令人莞尔的是,食肆内的顾客不及官员来得多。
率领卫生局执法官员外出执法的尚有森州卫生局副主任阿哈末医生。
告示烟头方向不是问题
禁烟告示牌内禁烟图案的烟头向左向右,都不成问题!
威拉班说,只要贴上禁烟告示牌,不管图案内的烟头向左向右,只要带出的意思是“禁止吸烟”就足矣。
他说,在此前已买了不符合规格的禁烟告示牌食肆业者仍旧可使用相关的禁烟告示牌,无需更换,同时也必须贴在食肆的显眼处。
“不过一旦要购买新禁烟告示牌,就务必要选购符合卫生部规格的禁烟告示牌。”
他说,根据卫生部定下的禁烟告示牌规格,禁烟图案的烟头是向左,烟头燃烧的部分是两点红色,尺寸是40公分 x 50公分。
他指出,没有在食肆展示禁烟告示牌的业者,可被罚款25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可被控上法庭,最高罚款为3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
他也透露,张贴禁烟告示牌是食肆业者的责任,卫生部及森州卫生局并没为业者提供免费的禁烟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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