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匪”出没沉香 本报摄记车前后玻璃被击毁
(芙蓉7日讯)“砸车匪”出没沉香,本报摄影记者轿车的前后挡风玻璃,无辜遭击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中国报》芙蓉办事处摄影记者陈梧源停泊在办事处后方的轿车,周日(6日)下午被人砸车破坏,前方与后方挡风玻璃各被抛人以砖块砸碎,干案动机不明。
陈梧源的日产Latio轿车,昨早11时许停泊在再来茶餐室后方,直至下午7时下班取车时,惊见轿车“中招”。
“在准备打开车门之际,看见车座有很多玻璃碎片,惊悉前方挡风玻璃被砸破,司机旁乘客座留下一个砖块,当我绕向车后时,发现后方的挡风玻璃同样遭殃。”
他当时第一时间拍下轿车被破坏的情景,接着直奔警局报案。
(视频:商家提供)
遭受无妄之灾的陈梧源,不但破费超过1600令吉更换两面挡风玻璃,此费用不包括设置隔热膜,令他荷包“大出血”。
他指出,在报案过程中,警员曾询问是否存有寻仇动机,唯他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平日并没有与人结怨,而且泊车的地点,亦没有阻挡他人的去路。
他相信,干案者是恶作剧的破坏行为,基于平日同事都有机会把轿车泊在报馆办事处后方的空地,尤其是当报馆前方的泊车位在周末及周日常爆满,一般会选择泊在空地一带。
吁知情民众提供情报
他希望警方早日揪出干案者,以免再有其他人受害。
另一方面,芙蓉警区主任张福宝助理总监受询时披露,警方援引刑法第427条文开档调查此案。
他呼吁知情的民众,提供有利情报协助此案调查,知情者可联络查案官莫哈末慕克里斯06-6033222(转接分线3289),或芙蓉警区热线06-6014999。
商店电眼摄下干案过程
砸车匪干案过程,被商店闭路电视摄下,相信是独自干案,而且干案工程不到1分钟!
由于再来茶餐室在周日休假,本报摄记陈梧源周一向商家查询时,成功从该店的闭路电视发现干案者为一名骑摩哆的印裔男子。
干案者戴着头盔,身穿橘色T恤及黑色长裤,在下午3时12分把摩哆停靠在摄记轿车旁边,匪徒先抛砖砸碎后方的挡风玻璃(镜头角度无法摄录),接着摄录镜头清楚看见对方,高举砖头狠狠砸向轿车前方挡风玻璃。
匪徒在得逞后,马上骑摩哆离开。
随着掌握干案者的摄录片段,相关证据已交由警方进行调查工作。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