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南:仿效德国防止炒楼 可徵税房产应订在10年
(芙蓉14日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指出,希盟政府制定对5年以上房产征收产业盈利税,已乖离防止炒楼的初衷,建议政府仿效德国,把可征税房产持有时限制订在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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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产业盈利税是取代地产投机法令,目的是要管制国内产业及防止炒楼,财政部长林冠英在去年12月30日宣布,脱售6年以上房产皆要征收房产业盈利税,意即征税已没有时限。
“过去的时限是在5年内售卖住家产业,才会被征产业盈利税,如今持有第6年的房产,一旦脱售就会被征5%盈利税,对那些非炒楼用途的置业者成本增加,不论产业持有多久都会被征税。”
吴健南今早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么指出。
产业盈利税曾豁免
在场者包括马华森州主席萧开文律师、森州法律局主任杨允欢律师、森州公民社会运动顾问郑瑞芝律师、主任杨千篁及副主席冯贵顺。
吴健南披露,产业盈利税在2007至2009年间曾被豁免,而在2018年之前,我国公民脱售超过5年的房产不需要缴付产业盈利税,产业拥有者不只是买房者,继承房产的人士一旦要脱售,都需缴盈利税。
他说,在新政策下,2000年以前的房产价值,以2000年的市价为基准,例如一间房产购买时的价格为10万令吉,如今市值50万令吉,差价40万令吉的盈利被征收5%税,即2万令吉。
“尽管财长宣布价格低于20万令吉的产业、廉价屋、中价及可负担房屋,应提高产业价格门槛至100万令吉,让B40群体及中下层人士不会有负担,但马华收到很多产业购买者、继承者及投资者发出怨言,政府实施无时限的征收盈利税,已不是管制炒楼,而是为了增加国库。
萧开文:徵税打压自由买卖
萧开文指出,希盟政府在推行新政策前,没有考虑新法令所带来的市场冲击及后果,无时限的征税形同在打压房地产的自由买卖及活跃度,使人不敢把钱放入市场投资。
他说,当市场缺乏现金流通,市面就会出现现金流短缺,使经济受影响;新政府一方面不断设法激活经济,但又以大石头自砸,防止房地产的自由活动买卖,做法令人费解。
“新政策的实行是很针对性,是变相向人民的钱包打注意,一些由祖辈留下的产业当要脱售时,政府伺机征税,是不道德的做法。”
他指出,对人民最好的做法就是把法令恢复如以前般,过了5年就让个人房产持有者自由买卖,不被征收产业盈利税。
郑瑞芝:给人民宽限期选择
郑瑞芝认为,政府在实施脱售持有5年以上的房产,征收盈利税措施,应给予人民宽限期,让人民对产业买卖有所选择。
她说,此措施来得太过突然,很多人没有获得讯息及不了解,至少政府先让人民知道该措施,以作其他的选择考量,而非落实的时间过于仓促。
另一方面,房产业主郑伟欣在记者会指出,产业盈利税应该实施在投机者身上,而非在投资者,政府可拉长可征税的产业持有时限,但不应实施无时限措施,对投资者不公平。
他指出,他本身有两间产业,并有意出售其中一间双层排屋,但他当初购屋时不是为了炒楼,就如民众要搬新屋及卖掉旧屋,但却平白被政府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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