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施援却引发重大意外 酿3死2伤惨剧
(芙蓉27日讯/更新于14:00)大道罗厘与摩哆相撞酿3死意外,原来是一场车祸中的车祸!先是摩哆翻覆路中,路过者下车为伤者施援,再引发另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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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调查,乘有一对巫裔男女的摩哆先在大道失控翻覆,尾随的摩哆骑士与运载液化石油气桶的拖格罗厘司机先后下车施援,不料后方一辆载洋灰罗厘闪避不及失控撞上,酿成3死2伤惨剧。
当时涉案的交通工具都停在紧急车道,当洋灰罗厘猛撞向前时,导致停泊中的拖格罗厘再冲向前,撞倒2辆摩哆及压在罗厘轮下,原本摔跌路中而受伤的男女当场惨死,另2名施援者则受伤。
这宗夺3命的死亡车祸于昨晚9时50分,在南北大道第269.9公里处,即芙蓉朝汝来北上方向发生。3名死者分别是共乘摩哆的莫哈末依罕(20岁,森州,头部重创)和奴鲁法拉(20岁,吉隆坡,头与腰重创),以及载洋灰罗厘司机拉温德兰(26岁,吉打)。
至于施援的拖格罗厘司机达鲁(38岁)与摩哆骑士阿都哈菲士(26岁,雪州)仅身体和脚部受伤。
汝来警区主任莫哈末诺马祖基指出,事发时,载液化石油气桶拖格罗厘司机与摩哆骑士经过案发地点,发现另一辆摩哆的巫裔男女死者皆受伤,于是停在紧急车道,向两人施援。
“这时后面驶来一辆洋灰罗厘,正急速朝着死伤者的方向俯冲而来,先是撞向停泊中的拖格罗厘,造成罗厘再撞上前面的2辆摩哆。”
马祖基说,已受伤的男女死者,根本来不及逃命,惨被罗厘和摩哆夹毙,2名施援者则在千钧一发之际躲闪。至于载洋灰罗厘的印裔司机也因严重受创,命丧现场。
马祖基指出,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这起夺命车祸。
据了解,意外发生后,由于大量液化石油气桶散落路面,费时清理,造成大道交通严重阻塞,车龙长达5公里。
(视频:陈梧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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