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期间比去年同时期多 51宗澳门骗局 骗152万
(芙蓉24日讯)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警监透露,自3月18日落实行动管制令至本月23日,警方共接获51宗“澳门骗局案”的投报,损失数额达152万1623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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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指出,相比去年同期的34宗案例,共增加17宗,损失数额比去年的50万2029令吉高出约67%,相差101万9594令吉。
51岁男子被骗49万
他指出,单在昨日(23日),警方就接获3宗澳门骗局的投报,3名受害者分别来自芙蓉及波德申,年龄介于51岁至63岁,受骗的数额分别高达7800令吉、1万5000令吉及最高49万551令吉。
他说,其中受骗数额最高的案例,受害者是51岁的华裔男子,他在本月11日接获一通自称是警方,指他涉及洗黑钱及运毒案,要求他将所有银行户头的钱转账到其中一个户头,并索取银行卡号码及密码宣称作为调查用途。
他指出,受害者随后每日几乎会接到对方来电,要求说出一次性密码(OTP)以作为调查,直到有天受害者不再接到对方来电,并到有关银行查询,发现户头的钱全被转账,才惊觉受骗。
他说,第二宗案件的受害者是一名57岁的华裔男子,他在本月20日接获一通自称是警方的来电,指受害者涉及洗黑钱罪行,要求受害者到提款机将现金汇入对方指示的户头,否则受害者的银行户头将会被冻结。
他指出,受害者基于害怕,一共汇入1万5000令吉到相关户头,对方也吩咐受害者将收据给烧掉,避免留下证据。
男子依指示开户头损失7800
艾比指出,第三宗案件的受害者是63岁的巫裔男子,他在上月10日接获自称是警方的来电,指涉及一宗法庭案,而法庭也发出逮捕令。
他指出,对方要求受害者到某银行开户头,并存入8000令吉,受害者随后到银行查询户头时,发现户头里7800令吉的钱已被提走,受害者发觉自己受骗,到警局报案。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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