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卫生局取缔烟民食肆 首7个月发1134传票
(芙蓉6日讯)中央政府虽然已换,不过禁烟令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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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至7月31日为止,森美兰州卫生局一共进行了270次的取缔行动,并在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32条文(在禁烟区吸烟)下,发出1134张传票予烟民、食肆业者及零售香烟业者上庭面控,可以带来28万4850令吉的罚款。
森州行政议员威拉班今日发文告说,在1134张传票中,有834张(73.5%)的传票是在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11(1)条文下,发出予在禁烟区吸烟的烟民,罚款总价达20万8500令吉。
他说,另有92张(8.1%)的传票是发给没在食肆展示禁烟告示牌,而违反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12(1)(a)的食肆业者,罚款总值达2万3000令吉。
“还有100张(8.8%)的传票是发给无法确保他人不在食肆吸烟,违反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12(1)(b)的食肆业者,罚款总价值可达2万5000令吉;另有57张(5%)传票是发给未成年的烟民,罚款总值2850令吉。
“另外有51张(4.5%)的传票,是针对其它违例事项发出,罚款总值是2万5500令吉。”
他说,纵使是在有条件及复苏式行动管制令期间,卫生局执法官员依旧会展开严厉执法行动。
他说,森州卫生局将会持续不断展开严厉的执法行动,确保烟民没有在禁烟区吸烟,接获传票的烟民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会被提控上庭,届时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尤其非烟民,在发现有烟民在禁烟区吸烟时,应该上前给予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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