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讯)小学男教师涉嫌性侵9岁小女生,今日面控3项罪状,惟他否认有罪,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阿里芬莫哈末诺(53岁)面对3项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1月2日,中午1时至1时30分之间,在瓜拉庇劳一所小学的图书馆内性侵当时9岁6个月的小女生,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792法令)。
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通译员分别读出3项控状时,在芙蓉地庭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面前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阿兹哈副检察司告诉法官,受害者是被告的学生,建议被告以每项控状2万令吉及附加3项条件,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兰扎尼说,其当事人已被调往瓜拉庇劳县教育署,也不再会见到受害者,在案发后也充分配合警方调查工作,要求低额保释。
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不可骚扰证人、每月前往邻近警局报到及把国际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案展8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