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森州芙蓉警方连同多个执法单位展开联合“道路流氓行动”(Op Samseng Jalanan),执法单位充公5辆摩哆,并逮捕3位涉及危险驾驶的人士,当中还包括在籍中学生。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助理总监今午发文告指出,芙蓉警方联合森州陆路交通局、芙蓉市政厅及森州环境局,今日凌晨1时30分,在新那旺一带展开取缔行动,行动在凌晨5时许结束。
他说,这场联合取缔行动总动员8位警员及71位来自各机构的执法人员参与,主要目标是打击日益猖獗的飙车党活动,以提升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水平。


“警方在行动中开出130张罚单,涵盖多项交通违例行为,包括无驾驶执照、路税逾期、违例改装排气管、改装车身结构、无车牌、煞车器失灵等。”
他说,执法人员共检查125人与116辆交通工具,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4(1)条文,充公其中5辆违例的摩哆。
他指出,警方也援引相同法令第42(1)条文,逮捕其中3名涉及鲁莽和危险驾驶的人士,当中还包括在籍中学生。
他说,森陆路交通局则发出73份通知书,其中3份为交通工具强制检验指令。而环境局则针对不符合噪音排放标准的摩哆开出11份通知书。
他指出,芙蓉市政厅则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与建筑法令,对在现场经商的商贩发出3张罚单和9份通知书。
他说,执法单位会持续展开类似的取缔行动,尤其在飙车党频密进行飙车的地区,以维护公众的安全与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