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剥削少儿| 医药报告未出炉 4助教猥亵儿童案再展期
(芙蓉30日讯)早前轰动全国的GISBH旗下私立宗教学校4名助教猥亵儿童案件,鉴于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尚未出炉,法官指示案展11月18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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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于今早在芙蓉第二地庭过堂。
法官拿督苏丽达基于案件中3名被告辩护的律师,拿督哈尼夫哈山指迄今未获得部分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后,决定把案件展延及再度过堂。
视频。(钟梅珍摄)
哈尼夫哈山是在检查主控官努鲁巴姬思提交给他的文件中,发现独缺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后,而向法官提出展延案件的申请。
努鲁巴姬思随后要求法官将案件展延,以便提交受害者的医药报告。
早前获得保外候审的莫哈末法勿晋从容地走出法庭。[/caption]
3名被告分别是莫哈莫哈比诺(21岁,来自雪兰莪加埔)、莫哈莫古纳依斯(20岁,来自森州芙蓉新城阿罗瓦纳英比安),以及阿莫纳斯夫依占(23岁,来自霹雳乌鲁近打),他们于9月19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14项触犯儿童性罪行法令的控状,被告皆否认有罪。
首名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分别是4项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下和一项第14(b)条文下的控状。
至于第2和第3被告,则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14(a)条文下,分别面对6项和3项控状。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法勿晋(20岁,来自瓜拉庇劳),于9月20日被控上芙蓉地庭,被告面对6项控状,指他于2023年期间,在森州瓜拉庇劳的一所私立宗教学校内,猥亵4名当时年龄介于10至13岁的男童,包括非礼及伸手触摸男童私处。
被告面对的4项控状是2017年儿童性罪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另2项控状是第14(b)条文,被告对6项控状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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