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可提前6个月施工 芙市局12月推临时准证
(芙蓉19日讯)芙蓉市政局为招揽外资及打造亲商环境,从12月1日起推行临时准证新政策,允许在州内投资设厂且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企业, 在缴交双倍临时准证费后,在其他单位尚未批准前,可提前6个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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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项新政策,向市政局提出装修或兴建建筑物计划申请的企业,只需符合一站式小组的基本条件,即能先行以双倍的准证费用,在尚未获得其他单位如大马策划局、水务公司、国能、消拯局等的批准前,最多可提前6个月动工。
芙蓉市议员李凯业今日偕同市议员林骏荣、欧开忠和郭齐昇,以及森州行动党州委巴提班召开记者会时,这么透露。
李凯业披露,以上临时准证新政策甫于昨日的财政和政策小组会议上通过,政策将会在12月1日起落实。
他说,在此政策下,所有装修或兴建的建筑计划,可以在还未通过市政局一站式小组会议企划下各部门的准许前,提早6个月动工。
“这也是市政府配合州政府打造亲商环境和招揽外资,进而方便大企业,尤其是前来森州芙蓉设厂的外资,免除一些繁文缛节的申请,先行动工。”
他说,企业或投资者申请规划准证(KM),需要时间绘图、谘询工程师等步骤,而在一站式小组下,还有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申请。
“逐一向每个单位提出申请,需耗时半年至一年时间才可获批及进行工程;惟,现在可在缴付双倍的临时准证费,提早动工。”
他说,临时准证费是依据兴建计划的建筑物面积缴付。
10个月4宗遭罚款
李凯业指出,在他担任市议员10个月以来,已有3至4宗因未取得规划准证前动工,而遭到罚款。
他说,在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第70条文下,如果未取得规划准证前动工,将会面对地方政府5至20倍罚款。
对此,他说,在新政策下,任何投资计划欲提前在一站式小组批准前的6个月动工,必须支付本来所需缴付的准证费的双倍费用,而临时准证费是在批准后缴付。
他还强调,此新政策并非强制性,企业可选择支付双倍临时准证费,提前动工。
■林骏荣:只需缴双倍费用
林骏荣透露,过去没有临时准证,企业必须取得规划准证才能动工,否则将面对5至20倍的罚款,但是企业现在只需缴付两倍的临时准证费,即可提前6个月动工。
他说,临时准证费是依据建筑物的面积,如果相关计划的面积是1万令吉,那么双倍的费用就是2万令吉。
“因为要节省时间及成本,很多企业皆希望能快速展开投资计划,可是发展计划图测,以及其他部门单位的申请皆需要时间,所以有了此新政策,他们可提早6个月动工,加速工程进度,而且无需担心提前施工被罚款,是一项双赢方案。”
林骏荣说,由于过去有宗教场所及非营利机构因施工被罚款,这次的小组会议也通过了,减免政府建筑物、非营利机构及宗教场所的临时准证费。
另外,欧开忠说,企业申请临时准证,必须经过一站式小组的基本条件,才会被批准。
“此政策的目标是大企业,以方便他们先行动工,避免承担高额的罚款,同时也为非营利机构及宗教场所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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