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企图杀警鲁莽及疏忽驾驶 青年不认罪 获准1万8000保外
(庇劳15日讯)涉嫌企图谋杀警员,鲁莽与危险驾驶以及疏忽驾驶导致车祸,年轻罗厘司机今早在瓜拉庇劳推事庭身负3项控罪,被告不认罪,法庭允准被告以1万8000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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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最终因无法缴付保释金,被押往芙蓉监狱候审,此案件也展延至5月6日再度过堂。
被告是慕哈末哈斯鲁尼占(21岁),共面对一项刑事案以及两项交通违规,被告全部不认罪,案件由推事赛夫审理。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9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15分,在仁保县斯汀登加通往加拉东的5公里处,当时驾驶一辆罗厘逃避警方的追逐,期间试图撞击警员所乘骑的摩哆,导致摩哆失控。
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中午12时25分,在仁保县马口通往金马扬第9公里处,所驾驶的罗厘因行为鲁莽且危险,在路上几乎撞上警车,并对公众构成危险。
此举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并可丧失持有驾照资格,至少5年不能获取驾照。
第三项控状指他在上述时间及地点,因鲁莽驾驶撞上一辆摩哆,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2个月。
此案主控官是法拉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并没有聘请律师。
法庭随后宣布,被告所有控状的保释金额为1万8000令吉,同时必须每个月前往附近警局报到一次,惟被告最终无法缴付有关保释金。
根据案情,警方是于事发当天设路障截查一辆可疑罗厘时遭抗拒,当时罗厘司机U转立即逃走,结果双方在道路上演了约50公里的追逐战,罗厘期间还撞倒路上的摩哆危及他人,警方被逼朝罗厘轮胎开了10枪强行截停。
尽管嫌犯的罗厘轮胎被射破,但嫌犯依然强行驱车逃离,最终在一处油棕园内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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