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偷车吸毒及撞死人4罪 华男3万5000保外
(马口19日讯)华裔男子涉嫌集体偷车、吸毒、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4项控罪以3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外加4名担保人、护照被没收,作为保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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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汉财(译音 . 47岁)来自雪州蒲种,今早被带往马口推事庭面控。
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2月28日凌晨3时20分,连同3名尚在潜逃的同伙,在马口苏南花园涉嫌偷窃一辆价值16万令吉的黑色货卡,触犯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此条文也能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第2个控状,指被告于2月28日凌晨3时23分,连同3名尚在潜逃的同伙,在马口益美花园涉嫌偷窃一辆棕色的货卡,触犯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此条文也能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第3控状显示,被告于2月28日凌晨5时45分在巴弄12路,驾驶一辆货卡涉嫌危险驾驶撞及一辆摩哆,导致一名63岁男子死亡,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2000令吉或最多5000令吉罚款。
第4个控状,指被告于2月28日早上9时35分,在仁保警区总部进行尿检时,被验出呈阳性反应,被告涉嫌服用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e),此行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
被告否认所有罪行,推事诺莎兹娃妮允许被告以总数3万5000令吉保释,4项案件保释各需一名担保人,被告的护照需被押扣,一直到案件结束。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希达祖尔,被告聘有律师为其辩护及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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