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芙市局执行新例 2层楼无须设逃生梯
(芙蓉19日讯)芙蓉市政局今日通过遵守消拯局2021年修改的条例,凡不超过2层楼或底层不超过6公尺高的商业建筑物,无需设置或安装第二楼梯(逃生梯)。
根据统一建筑物条规(2021年修正案)以及森州消拯局3月23日的确认函件,消拯局于2021年修改条例,并于2023年1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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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从消防设备通道高度从最低和最高楼层测量为12公尺的住宅,或不超过2层楼及底层不超过6公尺高的商业建筑物都允许照常使用主要楼梯。
芙蓉市政局今日在每月例常会议上通过,执行由消拯局修改的以上条例。
芙蓉市政局主席拿督马斯里指出,市政局同意搁置2016年12月2日根据1984年统一建筑物条规通过的商业建筑物须增设第二楼梯的决定。
他说,为此,如今设在1楼的办公室或店屋,只要底层不超过6公尺,无论新旧,一律允许只用主要楼梯。
他说,商业建筑物早期使用两个独立的楼梯结构,是消拯局要求所有一层楼以上商业建筑物业者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必须遵守的条例,即在商业建筑物后面增设逃生梯。
“当时市政局根据消拯局的条例,要求所有商业建筑物无论新旧必须设有两个独立的楼梯,造成业主必须在商业建筑物后面安装第二楼梯才获批营业执照。”
他说,在该条例实施后导致很多问题衍生,业主把第二楼梯安装在沟渠上,导致后巷空间变狭窄,进而影响垃圾车进入后巷收集垃圾及清理沟渠工作。
“设在建筑物外的第二楼梯,也导致建筑物的统一及美观受损。”
已设逃生梯无须拆除
针对芙蓉市议员何永铧询问已安装第二楼梯的商业建筑物是否需拆除逃生梯,马斯里说,已安装逃生梯的商业建筑物可以保持原状,无需拆除。
他说,市政局不会指示业主拆除第二楼梯,不过如果要拆除,市政局也不会阻止,毕竟如果要求拆除会是一笔费用,无形中增加业者的负担。
至于没拆除第二楼梯会不会因此被开罚单,马斯里说:“不会罚款”。
他说,市政局只是根据条例允许不超过2层楼或底层不超过6公尺高的商业建筑物,无需设置或安装第二楼梯(逃生梯),任何超过2层楼的商业建筑物还是必须设置第二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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