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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摩哆遭重判 华男坐监14天罚1万
(芙蓉16日讯)华裔男子醉酒骑摩哆,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认罪被,被判罚款1万令吉、坐牢14天及吊销驾驶执照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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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的被告陈汉秋(译名)今日被带上芙蓉特别交通推事庭面控,推事英丹莎菲娜丝在他认罪后作出重判,被告一旦无力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取代。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11日晚上11时05分,在芙蓉百美花园的中环公路独自骑摩哆,经警方酒精测试被揭发酒精超标,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年及罚款不低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3万令吉,外加吊销驾照不超过2年,吊销期将由下判日当天开始算起。
承审此案的主控官为山姆卡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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