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荣川:别让法令形同虚设
最近最热门的新闻,肯定非“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司机沈可婷被判罪成即时入狱的新闻莫属了,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及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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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此案最后的演变如何,笔者好奇的是,为何由未成年小孩组成的蚊型脚车党,竟然能够如野火烧不尽般的继续存在,威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到底执法单位有没有严厉执法对付蚊型脚车党,而且,涉及者的父母真的不需负起责任吗?
要知道,蚊型脚车党的脚车是经过改装的,没有理由家长没有留意到这些脚车和一般正常脚车的不同之处。
而且,通过脚车店改装脚车是要花钱的,没有经济能力的小孩,肯定是向父母讨钱,难道父母没有过问孩子钱的用途吗?
如果家长没能通过脚车的不同而发现孩子涉及蚊型脚车党活动,这只能说明家长根本没有关心孩子平日的举动,又或者是默许孩子参与这种危险活动。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一般上,当未成年孩子犯错或破坏他人物品时,孩子的父母都会负责的向他人赔罪及作出赔偿。
在同样道理下,蚊型脚车党在公路上危险驾驶,由于小孩未成年,所以父母必须对自己的疏于管教负上责任,否则对其他公路使用者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既然政府已有法令可以对付蚊型脚车党的父母,就必须援引有关法令,严厉对付未成年涉及者的父母,只有父母受到严惩后,才会严管自己的孩子,蚊型脚车活动才会受到控制。
可惜的是,有关法令已生效两年,却没有任何一位蚊型脚车党的父母被提控。
请别让有关法令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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