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尸及埋尸案等待化验报告 嫌犯随时被控谋杀
(芙蓉12日讯)涉嫌将疫殁女友弃尸及被揭将女儿埋尸案的嫌犯,只要化验报告出炉,证据确凿,将面对至少3项控罪,包括在谋杀罪名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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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警区主任南达马洛夫发文告指出,警方在侦查涉案嫌犯的过程中,意外揭发嫌犯曾涉及虐待一名35岁马来女子及其1名1岁8个月大的儿子。
“为了保护两名受害者,警方不能说出他们现有的落脚处,两人目前还在接受治疗。”
他说,随着调查结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涉案的嫌犯将在抵触刑事法典第302项条文、第326项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项条文(残酷虐待儿童)的控罪下,被提控上庭。
除了谋杀案的唯一刑罚为死刑,抵触第326项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或鞭笞。
此外,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项条文(残酷虐待儿童),罪成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不超过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另外,可被判处执行良好行为的契约和社区服务。
芙蓉警方是于今年3月20日上午11时15分在断崖岭路草丛发现一具女尸,随后扣捕3名嫌犯,包括41岁主嫌、44岁嫌犯及18岁女嫌犯归案查办。
文告也说,警方在侦查中更揭发案中有案,发现主嫌还牵涉在沉香武吉詹鲁花园掩埋一名5岁女童的刑事案,直至4月7日,警方终于成功在该花园的附近荒地,找到相信是5岁女童的部分骸骨,包括头颅骨、颚骨及肋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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