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劳6日讯)申请酒牌除了在报章刊登通告,也需把申请售卖烈酒(不包括啤酒)通告展示予店前!
瓜拉庇劳一间商店挂上横幅,以通知有关商店申请售卖烈酒执照,横幅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姓名、大马卡号码、商业注册号码等;若有人要提出反对,需在两个星期内提呈反对信件予瓜拉庇劳县署及土地局的酒牌委员会主席。
经过《中国报》查悉,相关程序已在多年前落实,过去的作业,森州境内任何申请酒牌的人士,需在3种指定语文报章刊登通告,如今的做法也可采用把所有资料制成横幅,然后悬挂在营业地点。

森州房屋、地方政府及交通行动理事会主席阿鲁古马受询时,证实相关条规早在数年前已经落实,包括汝来地区也有类似的张挂横幅举措。

他说,售卖烈酒执照是由各县酒牌委员会(Lembaga Eksais)发出,目前森州各县都有各自的酒牌委员会,针对申请作出审核及批准,而申请者需依据规定作出酒牌申请。
“各县所采取的做法不同,有的是规定需在报章刊登通告,有的则可接受仅在商店张挂横幅的方式, 两种方式都旨在发出公告。”

另一方面,瓜拉庇劳县议会主席娜娃莫哈末说,酒牌确实受到关税局管制,因此申请者除了需要在3种语言的报章上刊登通告,也需要在其经营地点悬挂横幅。
她说,这是一项被规定的申请条件之一,故此申请者必须依据政府设下的各种规定,其申请才会获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