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讯)芙蓉市政厅常月会议正式通过住家养狗需执照及家犬需植入晶片,此外,公共公园及儿童游乐场,禁止遛狗及携带其他动物进入。

市政厅今日全面通过2项修订条例,其一项是针对芙蓉市内住家养狗加强管理和监管,另一项则是改善和维护公共公园和儿童游乐场的管理,其中包括禁止在公园遛狗,或其他动物及车辆进入。
上述两项提案已经过森州政府法律顾问深入研讨后及支持,今日由芙蓉市政厅法律及执法局主任哈尼占在会上提出,以便获得全体市议员的支持及通过。
家犬被弃养沦为流浪狗,导致芙蓉市的流浪狗问题泛滥成灾,衍生出各种社会及民生问题,有关问题一直被地方政府关注,当局今日宣布通过修订条例,取代1987年旧例,重新规范住家养狗的管理和监管。

行动党芙蓉市议员李凯业强调,对芙市政厅主动为加强管理住家养狗规范作出改变,深表欢迎,印证他在处理流浪狗的努力初见成效。

他直言,为了有效解决和降低流浪狗投诉,连续3次在常月会议休会演词上提议在猫狗身上植入晶片及建立主人的资料库。
他说,这新措十分全面,在市政厅管辖范围所有住家养狗必须申请执照(狗牌),申请狗牌的附带条件是狗犬须强制接种犬疫苗和狂犬病疫苗,以及植入晶片。
“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植入晶片是新措添加条件,避免家犬突发狂攻击人,所有家犬在公共场所须佩戴项圈和牵绳,修订后条例也列明虐狗的惩罚,任何人被揭发虐狗,导致狗犬受到压力和被激怒,可构成罪行。”

他说,根据新措,任何形式导致狗犬生病、或丢弃狗犬等,全部可构成罪行,这项明文规定也是他一直强调系统化和刑事化处理狗犬及流浪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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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芙蓉市议员李凯业
在善待流浪狗课题,我是从上一任行动党芙市议员党鞭何永铧接过重任,经过两任党鞭的努力争取下,终成功获得州政府认同及全面落实系统化和刑事化管理流浪狗课题。
这项新举措是森州政府在解决流浪狗和动物保护课题的一大跃进,此法案仍不是最完美,尚有许多必须逐步克服的细则,这些都是所有市议员和人民代议士必须共同面对和克服。
以申请狗牌为例,到目前为止,当局仍然无法确保所有狗主为家犬申请狗牌,未申请狗牌的家狗就无法植入晶片,另一问题就是地方政府无权要求兽医替前来就诊的狗犬植入晶片。
在处理流浪狗课题上,我们尚处于革命尚未成功,市议员还须努力的阶段,包括寻求与兽医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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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芙蓉市议员拿督哈欣鲁斯迪
针对具攻击性和患病流浪狗,我建议捕狗队必须捕捉及将其人道毁灭。

我对市政厅处理流浪狗落实的新举措表示支持,惟希望可更加严厉处置具攻击性和患病流浪狗,避免引发更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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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锦威:禁公园遛狗条例应审慎

马华芙蓉市议员钟锦威认为,州政府在改善和维护公共公园和游乐场修订的条例,其中禁止民众在公园遛狗、或允许其他宠物进入公园,值得省思和有待商酌。
他坦言,尽管这是州政府法律顾问下达的指示,惟他认为政府不应过于强制规定公园被禁止遛狗或其他宠物进入,当局或可以设定附加条件,比如进入公园遛狗一定要有牵绳,像国外遛狗者自行清理宠物的排泄物,最后的条件就是设定遛狗区与儿童游乐场的距离,如此一来,可降低宠物对儿童带来伤害的机率。
“现行条例是狗主一旦被发现违例,一律要面对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1年,此举对宠物主人十分不公平。”
他直言,在浏览网站,可以发现其他州属在处理公园遛狗事项,皆有设定遛狗友善区,不全然是通过禁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