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劳11日讯)涉嫌于上个月在森州林茂抢劫巴基斯坦男子的移民局官员,今早在瓜拉庇劳推事庭面控时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纳兹鲁(38岁)今早在推事尤斯娜哈迪查面前聆听控状后,表明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7月11日傍晚约6时10分,在林茂甘榜米古彬达村路旁,抢走一名外籍男子的财物,包括一部手机、440令吉现金、210令吉Touch ‘n Go电子钱包余额,以及事主的护照。
控状援引刑事法典392条文(抢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并可同时被罚款或鞭笞。
主控官吴晓彤(译音)向法庭申请尽快将案件提呈至地庭进行提讯。
推事最终择定本月14日过堂,并在此阶段不允许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