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摩哆技工涉嫌性骚扰女友的16岁未成年女儿,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被告俯首认罪后,被法官判处监禁6年。
被告莫哈末沙里查(33岁)面对两项控状,首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3月,早上10时,在武吉申达央一间住家内性骚扰16岁10个月的未成年少女,因此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792法令)。
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5月14日至29日期间,在同一地点多次以性目的联系同一名受害者,构成非肢体性的性骚扰行为,因此触犯792法令第15(a)(iii)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时,在法官拿汀苏丽达面前承认犯下罪行,法官指示被告的刑期由6月7日的被捕日算起,同时批准控方的申请,要求被告在刑期结束后接受辅导课程及受警方监督。
根据案情,被告趁着受害者的母亲外出工作时,曾经两度性骚扰受害者,受害者曾将遭遇告知母亲,但是被母亲要求她保持沉默。
被告最终鼓起勇气把遭遇告诉亲生父亲及叔叔。
主控官诺阿芝哈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对被告处以应得的刑罚,并指出被告的认罪并不能成为减轻刑罚的理由。
她说,鉴于受害者未成年,刑罚应能对被告及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被告并没聘请律师抗辩,他向法官表示自己是一名摩哆技工,月薪为1300令吉,并需要供养母亲和继父,同时也没有犯罪前科,要求把刑罚减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