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讯)针对宁宜河滤水站被污染事件,芙蓉警方逮捕一人归案。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在4月24日,约晚上7时21分,警方接获一宗报案,一名来自森州水务公司的执行官员反映,他接获滤水站操作员报告,指宁宜河发生水源污染事件,原因是滤水站发现泄油。
他说,警方随后逮捕一名男子,对方为从事工业用途燃油销售的业者。
“森州环境局已在宁宜滤水站抽取样本,并确认该处的水源安全可用。”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0条文进行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最高可达3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