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骨23日讯)马来西亚关公文化推广中心与中国山西省关公故里,运城市盐湖区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签署经贸与文化旅游合作协议,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民间友好往来。
此项协议是由第十一届马来西亚国际关公文化节全国工委会主席朱建华州议员,带领该工委会组团赴中国运城进行文旅考察与交流,由大马关公文化推广中心会长孙艪华与该联谊会代表张耀武签定,也为弘扬关公文化及为第十一届马来西亚国际关公文化节进行准备工作。

随团者包括森州旅游、艺术及文化行动理事会主席陈丽群州行政议员、沉香区州议员吴金财、拉杭区州议员萧妙光、朱湖区州议员杨文来、大马关公文化推广中心副会长黄振良、副会长许信义、第十一届马来西亚国际关公文化节全国工委会首席顾问石传湖、森州中华总商会顾问拿督张明通、森中华总商会青商团顾问王子敬及副总秘书陆皓斌等人。
朱建华在协议签定仪式上说,他非常荣幸代表马来西亚关公文化推广中心,见证与关公出生地中国山西运城市盐湖区新联会,与马来西亚关公文化推广中心在充满友谊与合作的氛围下,进行意义深远的交流活动。

他说,关公文化源远流长,承载着忠义仁勇的传统精神、关公不仅仅在中国具有举足轻重的精神地位,大马华社同样用心传承及推广这份文化瑰宝,此次考察活动中方不仅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更为双方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的平台。
“此次的友好合作协议,双方建立起合作关系及更加深文化、文旅及其他领域的合作,互惠互赢,为两国文化注入新的力量。”

1:合作宗旨
1.1:推动关公文化在马来西亚及国际社会的传播与发展。
1.2:加强运城市盐湖城与马来西亚在文化、经贸、公益等领域的合作。
1.3:促进两地民间组织、企业及社会人士的交流互动。
2:资讯交流与分享
2.1:双方将定期举办交流会、座谈会等活动,分享各自的市场动态、政策资讯和产业趋势,提供最新的资讯与发展机会。
2.2:促进运城盐湖城与马来西亚在文化旅游、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开发关公文化主题旅游路线及文创产品。
2.3:双方将共同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展现组织风采与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双方在社会责任、永续发展等领域的贡献。
3:合作方式:由双方设立联络小组,负责日常沟通与专案对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评估合作进度并制定新计画。
3.1:定期互访与交流:双方将定期派遣代表团互访,深化了解与合作,促进两地组织之间的友谊与业务联系。
3.2:资讯共享平台:双方将共同建立资讯共享平台,定期发布合作项目、商业机会、产业动态等相关讯息,加强互动与合作。
3.3:联合组织活动:双方将共同举办各类形式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座谈、展示会、展览等,以促进双方交流与合作。
4:双方责任与义务
4.1:运城市盐湖城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义务负责提供相关资讯和合作资源,协助马来西亚关公文化推广中心在中国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城进行文化交流活动。
4.2:马来西亚关公文化推广中心义务协助运城市盐湖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在马来西亚对接相关机构及资源。
5:协议的修改与终止: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双方应依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合作效果,并可依实际需求进行修改或补充。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6:其他: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尊重彼此的文化与发展理念,遵守各自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确保合作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