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22日讯)政府逐步落实电子发票(e-Invoice)制度,马口特许会计师钟绘名指出,内陆税收局(LHDN)需进一步厘清相关执行细节,尤其是关于社团及宗教场所捐款收入是否必须申请电子发票的问题。
他说,一般上,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民众的自愿捐款,这类收入通常属于免税范围,照理说并不需要开具电子发票。
他是日前在马口中华商会及钟绘名特许会计楼所联办,电子发票讲座会上致词时,如是指出。

他指出,目前有关当局并未清楚说明此类收入在电子发票制度下的处理方式,导致不少单位感到混淆。”
“电子发票的初衷是为了杜绝逃税行为,确保商业收入更加透明,如果社团或宗教场所从事商业性质活动,那开电子发票是无可厚非,但若是一般民众捐款,原则上应属免税范围,就没有必要额外准备电子发票。”
他提及,若缺乏清晰指南,恐怕会引发执行上的混乱,尤其是我国多元社会中,不同族群的社团与宗教组织遍布各地,牵涉层面极广,若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势必让许多团体无所适从。
他希望内陆税收局尽快发布明确的指引,以便社团、庙宇、教堂等单位能够依法行事,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或罚款。
上述电子发票讲座会日前在马口启文小学礼堂顺利举办,当天吸引了马口区大约150名商家踊跃出席;主讲人是国内着名的特许会计师及税务顾问刘双添以及其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