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讯)青年疑飙车和闯红灯酿3死3伤案,肇祸司机被控危险驾驶,惟他表示不认罪后,获准保外候审。
涉及上月3死3伤严重车祸的17岁司机,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他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较后时获准以4300令吉,由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芙蓉副警区主任莫哈末安鲁警监说,控状指被告3月6日,于新那旺太阳高苑红绿灯路段危险驾驶,导致艾萨阿森(17岁)、莫哈末阿斯华利(16岁)以及莫哈末艾迪尔(15岁)死亡。

他说,肇祸司机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以及第26(1)条文下被控,首控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5至10年监禁,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至于次控状罪成则可被罚款不少过300令吉至2000令吉,或被监禁3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负责提控的副检察师鲁比尼,原建议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惟经过被告代表律师佐汉拉兹的求情后,获得推事努鲁阿祖英批准以43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需要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案展下月21日再度提堂。
此案于3月6日晚上8时30分,在新那旺太阳高苑的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辆本田Jazz轿车在红绿灯路口未能及时停车,撞上从左侧驶来的两辆摩哆,造成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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