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讯)森州农业、粮食安全及生活成本行动理事会主席拿督斯里嘉拉鲁丁指出,任何在州内的政府土地上从事农业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必须向县土地办公室(PTD)申请临时使用准证(LPS),否则将面临执法行动。
他说,州政府此举旨在加强政府农业用地的管理,占用政府土地的园主须向政府交付费用,收费标准将根据园主种植的农作物数量,再由县土地办公室评估而定,为此,政府要求他们申请临时使用准证,有关准证须每年更新。
他昨日是在每周三州行政议会记者会结束后,被媒体询问时,如是回答。
他说,政府一般优先考虑连续耕作了5至10年的现有园主的申请,他们占用的土地的面积并不大,通常只有2英亩、4英亩或8英亩而已,不过前提是有关土地并未涉及政府未来的发展规划 。
“政府开放临时使用准证的申请,只限农耕种植领域,非此领域的申请将一律驳回。”

他强调,目前让园主暂时占用的土地,尽管州政府批准他们的临时使用准证,唯政府将保留随时收回的权利,在发出准证前将与申请者进行协调。
“这是一个双赢的方案,占用政府土地的园主(申请者)既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州政府也获得合理的补偿,不过他也提醒申请者,临时使用准证与租赁准证并不相同,未缴费的园主,他们的土地随时会被收回。”
他说,州政府即日起开放申请,一旦宽限期结束后,政府将向违规园主展开执法行动,促请园主们查询森州各土地局官网,了解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