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2名来自青年及体育部官员涉及使用伪造收据和文件,推广青体部越野摩哆赛事,被揭发中饱私囊总金额4000令吉公款,今日面对2项控状。
法官在他们不认罪下,准许他们各以7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展至4月16日过堂。
被告罗斯迪(50岁,青体部官员)及莫哈末赛夫(36岁,青体部官员助理)今日被带上芙蓉地庭面对2项控状,指控他们在2022年通过摄影和社交媒体推广青体部南区摩哆越野比赛中,涉嫌伪造收据和文件,私吞公款。

2项控状是指2名被告,于2023年2月9日及13日以Ad Suria企业的名义开具拍照、文档记录及社交媒体推广,涉及总额达4000令吉的收据,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2人的违法行为是于2023年2月至5月期间在森州青年及体育部办公室内进行,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法蒂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每名被告准以1名担保人及1万2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
法官达马菲克力在被告以需要承担妻儿的生活成本为由,求情减低保释金额,准许2人各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莫哈末赛夫在法庭亦面对另外4项指控,包括涉及在2023年2月10日至12日,在同亦地点以Puncak Pateh企业及Riang Tinggi 企业的名义,开具上述赛事工作人员通行证的收据及购买矿泉水的收据,总金额达1133令吉60仙,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在第465条文下被控。
法官达马菲克力允许他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将案展至4月16日过堂,要求被告提呈法庭所需文件和及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