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涉嫌非礼年仅12岁侄女,63岁退休人士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被告俯首认罪,法官判处监禁6年及鞭笞3下。
被告面对5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2025年2月3日,早上8时30分,在芙蓉新城一间住家的厕所与睡房非礼12岁女童,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14(b)及14(d)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此外,被告于2025年2月4日,清晨6时30分,在同一间屋内的睡房,也因威胁受害女童进行性相关活动,而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B(a)条文。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对各控状俯首认罪。
未聘请律师代表的被告向法官拿汀苏丽达请求轻判,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犯下刑事罪行,而且他必须赡养两名妻子及孩子。
主控官努鲁巴姬思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判处监禁和鞭刑,以对被告起到警示作用,并强调公共利益应优先于被告的个人利益。
她说,法庭也必须考虑到受害女童在事发时年仅12岁,被告身为受害女童的亲人,根本不应利用机会对受害者施暴。
“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家庭信任和社会道德,希望法庭能给予严厉的惩罚,维护社会公正和保护儿童权益。”
法官拿汀苏丽达最终判处被告监禁6年及鞭笞3下,刑期由2月9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