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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雯:加强执法 严惩垃圾虫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日前到汝来主持关闭非法垃圾场活动,并在活动中提及,明年首季的国会中,该部门将会提呈修改地方政府法令、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及672法令,针对微型罪行的行为如随地丢垃圾、将垃圾抛出车外等进行更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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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也提到,单是罚款大家并不感到害怕,因此法令修改后,垃圾虫的行为一旦遭发现,或面对洗沟渠、扫街、洗厕所等的社会服务。
首先,站在理论角度,我绝对赞同上述的做法,我国独立了逾半世纪,国人都接受过至少小学及中学教育,但就连幼儿园学生都明白不能乱丢垃圾的道理,成年人却做不到。
除了法令有缺陷,惩罚不强人民不害怕外,执法不强也是因素之一。
上述的修正法令是针对微型罪行而已,还有一些更严重的罪行,如制造非法垃圾场,将大型垃圾如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甚至是化学废料丢弃在隐秘的空地,污染环境,这种行为更应该加以严惩。
森州汝来有许多工厂,意味着有许多工业垃圾,这类的垃圾需要聘请合法的承包商,将垃圾载到合法的垃圾场丢弃,当然处理费用也不低,一些不负责任单位就铤而走险,让非法的承包商载到一些隐秘地方丢弃。
久而久之,这些空地就成了垃圾场,你丢我也丢,形成理所当然,最终还是需要政府使用公款来清理。
因此,修改法令的同时,也要确保有足够的人手、资源加强执法,否则法令再完美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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