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梅珍:不缴租请让出摊位
芙蓉市政局官员与芙蓉市议员日前拉大队到芙蓉大巴刹,向56个摊位业者追讨被拖欠共6万2940令吉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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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更揭发相同业者的6个“家族摊位”,超过一年没缴租,甚至是2年没更新营业执照,一直在无牌营业;根据市政局条例,若拖欠租金或传票罚款,一律不获更新营业执照。
当中有部分的业者是拖欠4个月至最高14个月租金不还,确实让我感到有些许惊讶,难道市政局没有每年稽查,任由摊位业者欠钱不还及不用更新营业执照?
过程中,一些业者以最近生意不好为由,打发追讨租金的官员,一些则先缴付部分租金,避免被市政局盯上及取缔。
对于业者长久拖欠租金不还,我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巴刹的摊位租金已非常廉宜,从逾100令吉至220令吉不等,我不相信每月都赚不到钱交租,如果真赚不到钱,那就应结业不做,别霸占摊位,好让市政局能出租他人。
市政局执法不严,竟然可让2年没更新营业执照依然继续在原地营业,这对其他每年更新营业执照的小贩公平吗?
当来到一名拥有6个“家族摊位”业者的摊位时,该业者共拖欠14个月高达1万余令吉的租金不还,而且还把摊位改造成办公室,在市政局的条例下,业者是不容许改造摊位,但是摊主依然故我。
私下向官员了解,原来每当市政局执法官员要对该业者采取对付行动时,对方就向州议员求助,州议员转向市政局“施压”勿采取对付行动,让官员极度为难。
我极度反对州议员为违例的业者向市政局施压,如果继续包庇及纵容,只会让业者继续狐假虎威,更让市政局在执法行动上难以服众。
州议员虽是地方上人民父母官,有责任帮助民众解决问题,但非包庇及纵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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