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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助非法放贷人挂布条 2印青认罪 各罚3000
(芦骨26日讯)两名印裔青年涉嫌协助非法放贷人张挂贷款布条,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双双被判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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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是R.罗杰斯华兰(25岁)及V.拉惹辛甘(22岁), 他们是于今早被波德申警方带往波德申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他们两人于本月18日下午约2时40分,在芦骨巴刹地区,协助非法放贷人张挂贷款布条,因而触犯1951年放贷人法令( Akta Pemberi Pinjaman Wang 1951)第 29AA(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两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两被告选择当庭认罪,被告代表律师以两名被告都属单身且收入不高为由,要求推事乌特曼判以最低罚款。
以上案件主控官是娜迪雅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穆哈末阿当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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