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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刺伤母 青年面控 推事谕令送院观察
(马口1日讯)疑与母亲起争执,20岁青年用利器刺伤母亲案,被告今早被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带上马口推事庭面控,推事庭后来谕令被告需送往精神病院接受一个月检查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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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瘦小的被告拉曼(20岁)被押上法庭面控时,显得精神恍惚,期间不断与自己前来旁听的家人打招呼。
此案主控官是副检察司法拉希达,由推事诺莎兹瓦妮审理此案。
推事随后谕令被告须前往怡保幸福精神病院接受为期一个月的精神状况评估。
此案件于6月22日下午1时左右,在仁保县拉惹阿里斯土展区一间民宅发生,被告到时刺伤母亲后,抢走受害者父亲的轿车逃离现场。
据报道,伤者被发现时背部流血,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生确认她的背部伤口深2.5公分。
被告干案逃跑3天后,在雪兰莪州加影一间民宅被警方发现其下落,并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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