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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育铃:大道堵车应免收费
高速大道,名副其实是“高速度行驶”的大道,缩短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距离,因而即便需要缴付过路费,大家也心甘情愿,因为值得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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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高速大道无法缩短行程,反而还无限加长行程,却仍然还需付费,不晓得有多少大道使用者会像我这般小女人心态,内心暗叹“简直是被逼花钱买罪受”。
由于工作时间松动,一般在可以选择之下,我都尽量避免在堵车高峰时段出门凑热闹,然而有时为了配合朋友的时间,还是必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被迫付费使用大道,并耗费比平时双倍或三倍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
最近刚好有几次被逼在堵车高峰时段从芙蓉开车到吉隆坡,其中一次耗时长达3个多小时,以致我当时不禁想起今年初回家乡砂拉越时,免费使用了刚启用不久的砂泛婆大道的体验。
从诗巫开车到民都鲁约150公里的路程,耗时只需近两个小时,大大缩短了行程;而在未有砂泛婆大道之前,则需要3至4个小时车程。
大道存在的意义,本来就是缩短行程,一旦失去了原意,还应该收费吗?
个人认为,隆芙南北大道是全马第一条大道,也是最繁忙的大道,理应也早就“赚回本”,是不是应该考虑在堵车高峰时段豁免过路费?
毕竟堵车高峰时段已浪费大道使用者的时间,却还必须缴付过路费,为何我们应该一直被逼花钱买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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