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人头条|森政府推电车充电站规划指南 4规范简化营运商申请程序
(芙蓉20日讯)州政府推出森州电动车充电站开发规划指南(GPP EVCB),鼓励及推动电动车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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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蔡东舜摄)
森州地方政府发展、房屋及交通行动理事会主席阿鲁古马今日联同芙蓉Gateway商业区电动车充电站营运商叶保倖召开记者会时,公布这项消息。
他披露,以上指南已于去年12月19日,通过森州规划委员会及行政会议的批准。
他说,州政府向来支持中央政府推行昌明经济,而中央政府也冀望我国在2025年达到全国有1万个电动车充电站的目标。
他说,截止目前,森州共有69个电动车充电站,及有51个电动车充电站开发申请,另有逾300个开发全新充电站的建议。
“目前全国只有1127个电动车充电站,而森州也希望能在2025年达至有300个电动车充电站的目标;如今已将近达到一半的目标。”
他说,指南是为了协助州政府与地方政府执法单位,及所有营运商在开发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时提供指引,尤其是在准备申请开发充电站准证及工作准证。
他说,指南涵盖电动车充电站规划与设计类型,这也是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规定的电动车充电系统(EVCS)指南,而此指南是用于在现有的建筑物或新开发计划提供电动车。
他说,在电动车充电站的开发与设计方面,则包括地点与充电站、充电桩数量、大小及总电挚等,同时还需准备消防栓设备。
他强调,建设电动车充电站还必须遵守消防局制定的建设电动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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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古马:审批期限为7天或14天
阿鲁古马指出,地方政府将会根据4项审批规范,加速批准在现有建筑物的电动车充电站营运商申请。
他说,4项规范,包括与身为电供供应商的国能公司洽谈 、审批期限为7天或14天,而期限是会根据设计、地点及设备而定、下放权力予授权部门包括地方政府的建筑物管控组(Jabatan Kawalan Bangunan)和工程组,以及推行自我监管设施。
“以上条规,旨在加速及简化营运商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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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充电站规划指南马上执行
阿鲁古马说,电动车充电站开发规划指南将马上执行,所有新营运商必须遵守指南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指南会马上推行,并由地方政府监督及审批。”
他说,由于州内已有69个营运商在指南推出前已运作,因此营运商也必须根据指南修改;至于新营运商只需遵守指南建设即可。
他举例说,电动车充电站必须与普通车辆相隔一个泊车位,这是指南的规定,以防止火灾发生,对其他车辆构成影响;如果已运作的电动车充电站则需要遵守修改,对此他也呼吁发展商或营运商遵守指南。
他说,电动车是未来的趋势,建设电动车充电站也是,鼓励发展商建设电动车充电站,进而推广电动车普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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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制新商业区设充电站
阿鲁古马说,现阶段州政府并不会强制规定所有新商业区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毕竟目前指南甫出炉,或许日后才会强制。”
他也说,州政府也不会控制充电价格。
他说,电动车充电站规划指南是由房政部推出,森州会采用中央政府大部分的指南,但也会根据州内情况纳入其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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