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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伤戒毒者改口不认罪 2戒毒志工获准各8000保外
(芙蓉30日讯)两名私人戒毒中心志工涉及严重致伤一名戒毒者案件,今日在地庭过堂时,被告改口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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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杰森再卡尼斯(48岁)与凯文雷门(26岁),两人在今年3月26日面控时俯首认罪,不过案件今早在芙蓉地庭过堂时,两名被告向法官米奥苏莱曼表明不认罪。
被告控于今年3月19日上午约11时,于冷京一间戒毒中心的办公室,使用塑料质管(PVC),造成一名38岁的男子重伤,根据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及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此案主控官为莎米米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由帕特里克律师代表辩护。
被告律师基于两名被告来自贫困家庭,要求降低保释金,而且两人自3月20日被捕以来,一直被关押。
法官允准每人以8000令吉,并各由一人担保外出,择定6月21日案件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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