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学生贩运1.9公斤大麻 判监30年 鞭笞12下 - 中国报 Seremban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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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大学生贩运1.9公斤大麻 判监30年 鞭笞12下

    (芙蓉28日讯)一名前大学生在4年前贩运1.9公斤的大麻,今日在芙蓉高庭虽逃过绞刑,但被宣判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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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是以自由裁量权作出裁判,26岁的被告莫哈末努阿里夫因而逃过绞刑,以监禁及鞭笞替代,他将在雪州加影监狱服刑。

    法官拿督罗哈妮依斯迈在宣判时透露,法庭是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代表律师沙里扎阿都马南陈词时说,被告在家中3名兄弟中排行最小,是首次犯错,犯案时年纪轻,正处于成长阶段,还没有能力进行正确的判断和思考,以致犯下罪行。

    贩运1.9公斤大麻的被告(右)在芙蓉高庭宣判下,被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照片取自Sinar Harian)

    他说,被告原是拥有光明前程,他相信法庭的判决不仅是惩罚,同时也确保被告能成为有用的人,即使被告已被扣留,也希望能继续深造,将来成为有用的人。

    他说,此案是在疫情肆虐期间发生,当时被告的学业暂停,以致这起事件发生。

    主控官阿拉勿丁副检察司陈词时说,基于公众利益和防范,此案必须判处死刑。

    他说,这起运毒案可清楚证明,不管大麻是属于软或硬性毒品之说法皆不存在,因为滥用毒品带来的结果都是负面的。

    他说,被告是一名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受过教育,应该知道运毒带来的后果。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0年9月2日,在芙蓉新城一家购物中心的泊车场,贩运1.9公斤的大麻毒品,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会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此案于去年4月进行审讯,审讯过程中也传召了8名控方的证人,以及2名辩方的证人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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