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A女官员涉受贿面控 否认有罪7000 保外
(芙蓉28日讯)联邦农业销售局女官员涉嫌利用职权受贿,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对提控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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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丽涵沙烈(41岁),为联邦农业销售局(FAMA)波德申分局经济事务助理,被控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身为该局官员,利用职权收取贿赂,以违法方式提呈报价文件,以获取该局位于波德申4英哩路农业市集、春泉镇农业市集、芦骨农业市集以及老港农业市集,从2020至2022年的承包清洁工作。
涉及利益的3间公司,皆与被告有亲属关系,此举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被判刑,一旦被判有罪,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依贿金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与此同时,此案的替代控状为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被告伪造正式文件,分别以莫哈末再迪莫哈末依沙、MZ 卡里斯马企业、祖来米马祖企业的名义,提呈承包清洁工作报价文件,抵触刑法第471条文,并可在465条文被判监禁至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人保外,同时附加条件,要求被告需前往波德申反贪报到,直至案件完结。
被告的代表律师西华尼森以被告在联邦农业销售局波德申分局服务16年,不曾发生犯错行为,在庭上要求减少保释金,因为被告将由丈夫保外,而且任职送货员的丈夫每月收入仅有800令吉。
地庭法官米奥苏莱曼决定7000令吉保释金及由一人保外,同时被告需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前往反贪会报到,直至案件完成;案件订于2024年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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