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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逃税逾9万被控 女业者认罪案展下月过堂
(芙蓉19日讯)公司业者兼滤水器代理涉嫌于2017至2021年逃税逾9万令吉,今日被提控上芙蓉推事庭时承认有罪,惟因她还需提呈文件予税收局 ,因此案展11月2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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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传票者(OKS)为38岁的诺扎丽蒂拉,控状指她于2017至2021年,连续5年在没有合理理由下,没有为其64万6498令吉的应课税收入,在2018至2022年6月30日的报税截止日前,向税收局提呈经商个人报税表(borang B),5年的逃税额为9万0606令吉43仙。
接传票者因而触犯1967年税收法令112(IA)条文;在此法令下,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是两者兼施,外加相等于逃税额3倍的特别罚款。
她今日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承认有罪,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她向法庭要求减轻刑罚时披露,她因不明白电子缴税系统,以致她没有缴税,另外她还需要养育3名年幼的孩子,以及承担患有卵巢癌的母亲的生活费。
她说,她没有固定收入,收入依靠销售,而且每月还要缴还房贷和车贷,她也后悔犯下以上错误,并保证不会再重犯。
法庭较后也将此案展延至11月24日,以便接传票者将文件提呈予税收局。
上述案件的税收局主控官为管慧欣和莫哈末阿菲特,推事则是诺哈菲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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