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在市区做生意 芙市局取缔开5罚单
(芙蓉27日讯)外劳在芙蓉市区商店五脚基售卖蔬菜及水果,芙蓉市政局日前特通过跨部门合作,在芙蓉拿督昔阿末路展开联合取缔行动,发出5张罚单予没有营业执照及违例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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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市政局主席拿督马斯里披露,上述行动由市政局联合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森州移民局、森州警方、森州国民登记局,总共检查了20间商店。
他说,其中大马公司委员会发出6张罚单,涉及8400令吉罚款;1名外劳因触犯1963年移民法令被捕,同时国民登记局充公不符合该局版本的大马卡。
“在市政局管理范围营业,申请营业执照具有特定条件,例如有外资的企业,须委任大马公民作为代表(依据国贸部条例);由外籍配偶经营的生意,需获移民局书面批准;商业贸易包括餐馆,外劳不允许当收银员或销售员;小贩摊位执照,不允许聘请外劳。”
他指出,对于早前接到的投诉,市政局执法单位已前往被投诉的商店展开行动,有关商店是由大马公民经营,并已针对商家在五脚基销售摆卖行为采取行动。
市长是今早在芙蓉市政局常月会议致词时,如是指出。
此外,市长也披露,市政局在9月7日举行“住宅区员工宿舍漂白计划”开放日,总共接获51项来自雇主及住宿管理人申请,该计划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他说,漂白计划旨在给予雇主及管理人宽限期,以让员工暂时住宿在住家,以便寻找新的迁移地点。
2上诉案须付全额罚款
市政局常月会议针对两项有关罚款及付费的上诉个案,提呈交由市议员讨论,最终结果不允许豁免或减款,申请者必须缴付全额。
两项上诉皆由市政局发展策划局主任纳兹里提呈,第一项是位于芙蓉冷京大街一间重建为双层办公室的单位,申请者因无法依据指南提供5个泊车位,而只有1个泊车位,依据条例,当事人需对无法提供的4个泊车位以缴费形式替代,每个泊车位需付费2000令吉,总共8000令吉。
多名市议员提出意见,有者认为可考量减款一半,有者则认为应该付全款,公平对待同排商店没有豁免待遇,最终采纳不豁免的决定。
市议员欧开忠提出,店屋重建计划须考量预留缓冲空间作为提升沟渠用途,以免影响建筑物结构,他提醒市政局在日后批准重建计划申请时,需关注此问题,市长马斯里亦对欧氏建议表示认同。
另一项上诉个案是节目策划公司于汝来地区,建设活动帐蓬及其他多项设施,面对1万320令吉罚款,经过市议员反映意见,上诉申请被拒及需缴付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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