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巴内非礼女大生 巴基斯坦男监禁14天
(芙蓉6日讯)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涉嫌在长巴内非礼一名女大学生,今日被提控上金马士推事庭时承认有罪,被判监禁14天,及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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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被告慕哈末哈山今日在翻译员开始宣读控状时,即哭泣的承认有罪。
推事卡迪尼卡斯南考量案情后,作出上述宣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需以15个月监禁替代,而当被告服刑结束后,将会转交予移民局。
被告向法庭求情,要求减轻刑罚时,指他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而且需要养活家乡的家人。
惟,主控官叶书胜(译音)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是重新安置劳工计划(RTK)的外籍人士,而此案的受害者是一名20岁的大学学生,根据案情指出,受害者并不认识被告,被告的行为对受害者带来非常严重的创伤。
“受害者遭遇的创伤,不知何时才能恢复,恳请法庭考量性暴力案件,因为这不仅影响被告,也对受害者造成创伤。”
根据控状,于7月3日约晚上11时26分,在南北大道往南方向的林茂县不叻士宁宜区,被告在长途巴士上的35号座位,对一名女性使用暴力,非礼对方。
被告分别触摸女子的肩膀、左胸及大腿,几乎接近受害者的私密处,因此,抵触刑事法典法第354(非礼)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抑或鞭笞,或者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今日并没委任代表律师。
长巴司机直往警局报案
根据案情显示,当时受害者是乘搭长巴从吉隆坡南湖镇综合交通总站(TBS),前往马六甲中心。
惟,途经不叻士宁宜时,被告以右手触摸受害者的左胸及大腿,直至接近私密处,饱受惊吓的受害者哭着从座位站起来,她当时的举动,被多名乘客目睹。
被告过后要求受害者重新坐下,惟其中一名乘客则协助受害者拉开被告的手,以便受害者能离席,寻找其他空位。
受害者随后将遭乘客非礼的情况告知巴士司机,巴士司机直接驶往亚罗牙也的新邦安拔警局报案,并将被告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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